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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商标
分類: 美洲国家
發布時間: 2014-04-16 15:09
说明加拿大商标申请需注意的事项及相关规定,本所专业代理各国申请商标注册及行政救济。

【加拿大商标】
商标种类 |
商标、服务标章、联合商标、证明标章 |
商标态样 |
平面 (文字、图形)、产品包装、容器 |
专用期限 |
自注册日起算十五年 |
延 展 |
专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需办理延展 |
申请资格 |
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|
申请程序 |
审查制 |
审查期 |
约12月 |
所需文件 |
委任状 商标图样 指定商品类别及品项 |
异议 |
公告日起二个内 |
使用规定 |
连续3年未使用有遭他人撤销之虞 |
公签证 |
否 |
注意事项 |
1. 商标注册五年后,第三人即不得以注册日较日为由而对其商标提起撤销的程序。 2. 以欲使用提申者,应于接获官方核发核准通知后自申请日起算三年内,提呈使用宣誓书,但不须提供使用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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