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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商标
分類: 亚洲国家
發布時間: 2014-04-16 15:06
说明日本商标申请需注意的事项及相关规定,本所专业代理各国申请商标注册及行政救济。

【日本商标】
商标种类 |
商标、服务标章、集合标章、防护标章 |
商标态样 |
记号、图案、立体、颜色组合可注册 |
专用期限 |
注册日起算十年 |
延 展 |
专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需办理延展,逾期六个月内官费加倍。 |
申请资格 |
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|
申请程序 |
审查制 |
审查期 |
12-18月 |
所需文件 |
委任状 商标图样 指定商品类别及品项 |
异议 |
公告日起二个月内 |
使用规定 |
连续三年未使用则该商标有遭第三人撤销之虞 |
公签证 |
免 |
注意事项 |
1. 商标包括有外文者(非日文),建议另外再另申请「日文译音」之商标注册,预防可能发生商标近似争议。 2. 一申请案可指定多类别,最多4类。 3. 商标注册满五年者,他人不得以该商标注册不当为由提起无效撤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