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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商标
分類: 亚洲国家
發布時間: 2014-04-16 15:06
说明香港商标申请需注意的事项及相关规定,本所专业代理各国申请商标注册及行政救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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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香港商标】
商标种类 |
商标、服务标章、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、防御商标 |
商标态样 |
文字、图形任意组合、标语、颜色组合 |
专用期限 |
注册日起算十年 |
延 展 |
专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需办理延展,逾期六个月内官费加倍。 |
申请资格 |
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|
申请程序 |
审查制 |
审查期 |
6-12月 |
所需文件 |
商标图样 指定商品类别及品项 |
异议 |
公告日起三个月内 |
使用规定 |
连续三年未使用则该商标有遭第三人撤销之虞 |
公签证 |
免 |
注意事项 |
1. 可一案多类申请,但当其中一类被异议时,可将申请案分开,无异议部份得以继续申请。 2. 商标异议期限不可延期。 |